10月16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城市”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品质城市建设,经奎文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深化‘美丽家园’建设行动”、“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在全区深入开展品质社区创建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品质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奎文区90%以上的社区基本达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居住安全、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的创建标准,社区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得到有效改善,群众满意度、归属感进一步提高,品质社区成为全市品质城市建设的特色品牌。
在创建标准和考核验收上,《意见》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品质社区创建标准包括注重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设施齐全;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社区环境优美;注重平安社区建设,群众居住安全;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社区服务优良;注重基层组织建设,社区管理规范五方面。
公共设施
注重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设施齐全,重点是结合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大力实施“1+8+x”服务平台建设。“1”是指每个社区要规划建设一处集办公、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要按每100户不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面积一般应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8”是指每个社区要规划建设至少8个服务站(室、中心),即文化活动站、全民健身活动站、医疗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就业创业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四点半学校、警务室。同时,要加强水电气暖、地下管廊、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x”,是指各社区根据群众需求、工作实际,建设个性化服务设施。鼓励各社区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探索综合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合理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百姓舞台、物流自提柜等个性化服务设施,满足群众需求。
生态环境
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是要做到“三化”,即做好社区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制定社区绿化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突出园艺特色、景观设计,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按照“铺平出行路、点亮门前灯、净化小环境”的要求,实施“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扎实开展卫生整治、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门前五包”等各项工作,重点是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路面破损、占道经营等现象,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按照整齐划一、秩序井然的原则,对车位、车棚、空调外机、太阳能、广告牌匾等设施进行统一规范。鼓励社区建设文化墙、文化长廊等文化展示设施,支持社区开展传统文化、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平安社区
加强平安社区建设,要做到队伍健全、设施健全、制度健全。社区要组建专职安保队伍和义务巡逻队伍,社区警务室要有充足的警务力量,住宅小区要有24小时值班门卫;要引导和支持老党员、老干部及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社区治安队伍,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社区要配备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完善的电子监控系统;安保队伍、义务巡逻队伍等各类治安队伍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安保等装备,切实提高防卫能力。社区要建立治安巡逻、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社区矫正、矛盾调解、科普宣传、设施管理维护等相关制度,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强化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序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各社区每年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综合演练。
社区服务
提高社区服务质量,要重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等公共服务“不出社区”,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商业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业,到社区设立银行、通信、超市、智慧便利店、“菜篮子”专营店、家政服务站等便民服务网点,完善社区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打造“10分钟服务圈”。同时,大力发展志愿服务。
管理规范
推进社区管理规范,重点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党建工作覆盖,在核心商圈、老旧院落、产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等方面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要培育5家左右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联盟,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专业团队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区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考核验收
每年进行一次
《意见》中规定,品质社区创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根据考核情况,评选一批“品质社区”、“星级品质小区”。
品质社区考核验收以“星级品质小区”为基本单位,“星级品质小区”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品质社区”的主要依据。辖少于5个小区,“五星级品质小区”达到100%的社区;辖6-10个小区,“五星级品质小区”达到90%的;辖11-20个小区,“五星级品质小区”达到70%的;辖21-30个小区,“五星级品质小区”达到60%的;辖31个以上小区的,“五星级品质小区”达到50%的社区,原则上授予“品质社区”荣誉称号。
星级品质小区考核验收,对照品质社区创建标准,对所辖小区逐一进行考核,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服务站(室、中心)建设、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等创建标准公共部分由社区统一提供考核材料,其余部分需每个小区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小区,授予“五星级品质小区”荣誉称号,85分以上的授予“四星级品质小区”荣誉称号,80分以上的授予“三星级品质小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