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书写:
1.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
2.要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3.要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
4.要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
二、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申请调解;
3.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了仲裁协议的情形下,申请仲裁;
4.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二手房无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的,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